二手房交易签阴阳合同避税,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6-10-09
一、阴阳合同的常见形态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交易双方就同一笔交易签订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用于办理网签、过户和纳税申报,价格较低,通常称为阳合同;另一份为双方实际履行的真实合同,价格较高,通常称为阴合同。
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的目的通常是降低计税价格,从而减少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此外,在房屋抵押、贷款评估等场景中也可能出现价格不实的条款。
需要注意的是,两份合同在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上相互矛盾,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对以哪一份为准各执一词,容易陷入举证困难,交易的确定性由此大打折扣。需要说明的是,阴阳合同的效力争议通常发生在一方反悔或者房价出现较大波动的时候。房价上涨时卖方可能主张按低价合同履行,房价下跌时买方可能主张按低价结算,法院会以双方的真实意思为准作出判断。
二、合同的效力与履行争议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因此,用于备案的低价合同通常因欠缺真实意思而无效。
隐藏的真实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其内容本身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价格条款的真实意思一般应予保护,但如果合同整体以逃避税收为主要目的,损害国家利益,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实务中法院处理此类纠纷时,通常以双方真实履行的合同作为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并据此计算房款、违约金和损失;对于虚假合同,不予支持依其主张的权利。
一方以阴阳合同为由主张整个交易无效、要求返还房屋或者退款的,通常难以获得支持,因为双方对虚假合同的形成均有过错,主张者同样难辞其咎。在举证方面,真实价格的证明材料通常包括银行转账记录、中介居间合同、双方的沟通记录以及物业交割单等。只有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主张按照真实价格结算才具有说服力,单凭一方的陈述往往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三、税务与行政法律风险
税务机关发现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核定计税价格,追缴少缴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构成偷税行为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房地产交易金额通常较大,少缴税款的绝对数额往往不小,风险不容忽视。
除税务风险外,交易双方还可能因为提供虚假材料办理登记而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相关记录也可能影响后续的信贷和信用评价。
对于中介机构而言,协助或者参与制作阴阳合同的,可能面临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并需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需要说明的是,税款追征期与交易的完成时间并无必然联系,即使房屋已经过户多年,税务机关仍可能依据相关规定追缴少缴的税款,当事人不应当把过户完成理解为风险的终结。
四、风险防范与处理建议
从防范角度看,交易双方不应当为节省税费而签订价格不实的合同。税费成本应当在交易前测算清楚并计入整体交易安排,而不是通过虚假申报转嫁风险。
已经签订的,双方可以协商调整阴阳合同安排,按照真实交易价格重新申报并补缴税款,主动补缴通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后续处理的不利后果。
发生纠纷的,应当重点整理真实交易的付款凭证、聊天记录、中介沟通材料等,用以证明真实成交价格。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在房地产交易纠纷领域有实务经验,可以协助当事人评估合同效力并处理相关争议。
需要提醒的是,少缴的税款并不会因为交易完成而免于追缴,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限较长,当事人对此应当有充分预期。从长期看,房屋再次转让时的计税基础通常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低价申报可能在今后出售时产生更高的税负。此外,虚假申报还可能影响贷款额度审批和信用记录,低价签约带来的账面收益往往被后续成本抵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