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雪受伤救援引意外反被甩锅担责?李世琦律师成功代理游客免责胜诉
发布时间:2026-03-31
随着冬季冰雪运动普及,滑雪休闲成为大众热门选择。原本只是一次寻常的滑雪度假,却因一场救援事故,让自己从伤者变成了“肇事者”。面对滑雪场的推责、保险公司的拒赔、伤者的索赔,当事人百口莫辩,所有不幸都指向受伤游客一人,这场“无妄之灾”如何迎来转机?滑雪场救援操作不规范、经营方推诿责任等维权困境如何解决?
近日,声驰律师事务所李世琦律师代理的一起滑雪场救援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河北某区人民法院一审、河北某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最终驳回滑雪场、保险公司及伤者方上诉,维持原判,成功为涉案游客洗清责任,判决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有力维护了普通游客的合法权益,为同类景区安全保障责任纠纷提供了典型参考。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当事人小美前往河北某滑雪场滑雪游玩,途中因腿部抽筋受伤,在雪地中等待滑雪场专业救援。滑雪场救援人员驾驶雪地摩托抵达现场后,存在严重违规操作:未将救援车辆熄火、未对小美采取任何安全固定措施、未告知救援设备操作风险,且将小美扶至摩托车后座后,救援人员擅自离岗接打电话,放任车辆与人员处于危险状态。
因车辆停放于斜坡、无固定防护,小美身体自然下滑,出于自救本能扶握车把,不慎触碰油门导致雪地摩托失控,撞伤在场其他游客。事故发生后,滑雪场、保险公司均将责任推卸至小美,主张其触碰油门系直接侵权行为,要求小美承担事故主要赔偿责任;伤者一方亦向小美索赔,小美作为受伤游客,无端背负巨额赔偿诉求,面对突如其来的责任转嫁,小美陷入维权困境,遂委托李世琦律师代理本案。
律师办案
李世琦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解析各方间法律关系,迅速展开现场证据固定工作,紧扣侵权责任过错认定与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两大核心,精准突破对方抗辩逻辑。
1. 厘清侵权责任构成,论证游客无过错
李世琦律师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明确侵权责任以行为人主观故意或过失为前提。小美系普通滑雪游客,对雪地救援摩托的专业操作规范、油门特殊设计完全不知情,其扶握车把系身体下滑时的本能自救反应,无主动操控车辆的故意,亦无预见风险、避免事故的过失,不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2. 聚焦滑雪场法定义务,锁定责任根源
李律师向法院阐述,滑雪场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滑雪场救援人员未熄火车辆、未固定被救援人员、分心离岗、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未尽到最基本的救援安全保障职责,其失职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唯一根本原因,责任应由滑雪场全额承担。
3. 驳斥保险与滑雪场推诿,明晰责任边界
针对保险公司拒赔、滑雪场甩锅的抗辩,李世琦律师结合公众责任险条款与案件事实,论证事故系滑雪场经营过错导致,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小美作为被救援的普通游客,并非侵权责任人,无权被转嫁经营方的失职责任。
案件结果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均全面采纳李世琦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判决认定小美对事故发生无任何故意、过失,案涉事故属于意外事件,小美不承担任何侵权赔偿责任;涉事滑雪旅游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对伤者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涉事保险公司在公众责任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小美最终得以摘除“肇事者”标签,无需向伤者支付任何赔偿款项。
最终,在终审驳回各方上诉,维持一审免责判决。
本案通过司法裁判明确了滑雪场救援场景下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厘清了“游客本能自救”与“主动侵权”的责任界限,否定了经营方将自身失职责任转嫁普通游客的不当行为,对规范冰雪运动场所经营管理、保护普通消费者人身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李世琦律师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凭借对侵权责任纠纷的精准把握、对案件事实的深度剖析,成功为无辜游客免责脱困,彰显了声驰律所在人身损害维权、消费权益保护领域的专业实力。声驰律所将持续聚焦普通民众维权痛点,以专业法律服务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法律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