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为您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服务

出借银行卡帮人转账,会构成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6-09-20

  一、帮信罪是怎么规定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出借、出售银行卡就是典型的支付结算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需要大量银行卡转移赃款,持卡人把银行卡、密码、手机卡连同网银交给他人使用的,客观上就是在为犯罪资金过账提供通道。

  构成犯罪需要主观明知加情节严重。明知不要求确切知道对方在实施什么犯罪,根据司法解释,交易价格明显异常、频繁使用隐蔽通讯手段、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费用、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等情形,都可以综合认定行为人明知。

  二、出借卡离犯罪有多远

  单纯出借银行卡并不当然构成犯罪,要看三个层次:一是是否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犯罪;二是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例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三是帮助行为与上游犯罪的关联程度。

  司法政策对此有明确把握:卡主被诱骗、不明知他人从事犯罪的,不构成帮信罪;明知程度很高、深度参与取现转移赃款的,可能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理,该罪量刑更重;事前通谋、共同策划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等上游犯罪的共犯。

  帮信罪与掩隐罪的分界主要在行为时点和方式:仅提供卡供上游收转资金的,倾向于定帮信罪;明知是犯罪所得仍然帮助转账、取现、刷脸验证的,倾向于定掩隐罪。同样的出借行为,参与程度不同,罪名和刑罚可能完全不同。

  实践中还大量存在出借对公账户、帮助注册空壳公司并出售对公账户的行为,由于对公账户流水规模大,往往涉案金额巨大,风险比出借个人储蓄卡更高。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区分:把银行卡借给亲友日常使用,对方背着卡主实施犯罪的,只要卡主不明知且未从中获利,一般不构成犯罪,但配合调查、说明情况仍是必要的,私自删除记录反而增加嫌疑。

  三、法律后果远不止判刑

  刑事处罚之外,出借银行卡还面临多重后果。其一,惩戒措施:被认定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的,五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账户;电信部门对相关电话卡实施类似限制。

  其二,民事风险:被害人起诉卡主要求返还被骗款项的,如果卡主对损失发生有过错,法院可能判决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出借人常常既被判刑、又赔了钱,得不偿失。

  其三,个人信用和职业影响:犯罪记录伴随终身,影响就业、报考、出境;在校学生涉案的,还面临开除学籍等校内处分。

  其四,卡内资金的冻结连坐:出借的银行卡被用于接收赃款的,账户资金被冻结、划扣,卡主名下其他账户也可能被波及,正常生活秩序被打乱。

  四、遇到相关情况怎么办

  已经出借了银行卡的,应当立即收回卡片、修改密码、挂失止付,切断他人对账户的控制;发现卡内出现异常大额流水的,保留证据并向银行和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主动配合调查,避免被推定为明知。

  已经因出借银行卡被传唤、立案的,应当如实供述,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程序权利:讯问笔录签字前仔细核对,与事实不符的可以要求更正;是否明知、参与程度的证据直接影响罪名认定,应当在律师帮助下梳理。

  家人收到拘留通知的,尽快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涉案情况和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判断是否存在从宽情节,例如初犯、退赃、认罪认罚等,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从宽处理。

  要紧的是防线前移:不出租、出借、出售任何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不为来路不明的资金代收代付,不轻信帮忙转账日结高佣的兼职,守住这些底线,就不必面对上面的任何一种后果。

  帮信案件的辩护空间也是客观存在的:明知的证据是否达到确实充分、资金流水的性质认定、参与时间与上游犯罪的对应关系、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的适用,都会影响量刑结果。当事人及家属不要因为涉案金额大就放弃辩护,也不要在讯问中随意扩大对自己不利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