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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6-09-16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申请主体与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保证方式与应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包括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保证人应当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规定。违反规定的,可能被没收保证金、变更强制措施。刑事案件专业性强,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