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发布时间:2026-10-08
一、新业态用工的关系认定困境
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与平台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存在认定争议。平台往往主张双方是合作关系或者承揽关系,从业者则希望认定为劳动关系以获得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保障。认定的核心在于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
认定劳动关系通常考察三个方面的从属性:人格从属性,即从业者是否接受平台的管理指挥、受考勤和规则约束;经济从属性,即收入是否主要来源于平台、是否依靠平台获取劳动机会;组织从属性,即从业者是否被纳入平台的生产组织体系。
主管部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确立的认定标准,仍然是实践中的主要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新业态的认定在这一框架下结合行业特点判断。
从业者的举证可以从日常痕迹入手:平台的派单记录、接单时间与地点的系统数据、收入结算周期、奖惩通知、工作群的指令和考核要求,都能反映平台对劳动过程的控制程度,这些材料平时注意保存,争议发生时就是关键证据;必要时可以通过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平台数据。
二、不同用工模式的责任分配
平台直接用工的情形,从业者注册为个体户、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上不是劳动关系,但司法实践中会穿透形式审查实质,从实际管理强度和收入结构判断。平台对从业者的工作时间、接单规则、奖惩措施有较强控制时,被认定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增大。
众包模式下的众包骑手,与平台之间通常被认定为不存在劳动关系,平台承担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保险和平台责任按相关规定处理。
劳务外包、第三方公司用工的模式下,从业者与外包公司签订合同,责任主体一般是外包公司;平台对配送时效、服务质量的强约束,可能导致其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连带或者补充责任。
从政策趋势看,主管部门持续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要求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报酬规则、优化算法考核、畅通申诉渠道,部分地区还出台了专门的指导意见;从业者关注所在地政策,可以更准确地判断自身权益边界,及时调整维权策略。,避免走弯路。
三、从业者可主张的权益
若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从业者可以主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被违法解除的,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未被认定劳动关系的,从业者仍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报酬,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平台存在过错的,可以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部分平台从业人员提供了工伤保险性质的保障,从业者应当了解所在地的试点政策和参保渠道,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给从业者与平台企业的实务建议
从业者应当保存接单记录、收入流水、平台规则截图、工作群聊天记录和考勤数据,这些都是判断从属性的重要证据;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平台企业应当规范用工模式,明确合同性质,避免以合作协议之名行劳动用工之实,同时为从业者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降低合规风险。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在劳动人事争议与新业态用工领域经验丰富,可以代理从业者确认劳动关系、追索报酬和赔偿,也可以为平台企业提供用工合规审查服务。新业态的规则仍在演进,个案的事实细节对结果影响很大。
平台企业在合规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包括:明确合同性质并如实告知、依法纳税和代扣代缴、为高风险岗位投保雇主责任险或者职业伤害保障、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合规成本远低于群体性争议带来的损失,也有利于稳定从业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