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调整吗?
发布时间:2026-09-16
一、违约金的性质与功能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具有补偿守约方损失和督促合同履行的双重功能。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违约金调整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三、主张调整的实务要点
请求调整违约金属于当事人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调整,需要违约方明确提出请求。主张违约金过高的,违约方应当对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守约方则应当就其实际损失提供证据。损失的范围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签订合同时建议合理设定违约金条款,发生争议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