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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律师受邀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重点条款

发布时间:2025-09-10

       9月5日下午,由睿雅女律师社群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重点条款解读”沙龙活动圆满举办,现场座无虚席,交流氛围浓厚。声驰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合伙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刘伟律师受邀担任主讲嘉宾,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中十余个重点条款进行了逐条解读。

       活动中,刘伟律师首先聚焦《解释(二)》第三条,就“关联用工”情形下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作出专业解读。他指出,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多家关联企业交替或混合使用同一劳动者时,人民法院应综合考量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作内容安排等实质用工管理因素认定劳动关系。这一规定有效遏制了企业通过关联主体轮换以规避用工责任的行为,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实质保护。对于第六条关于二倍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刘律师指出,正式稿将征求意见稿中的“计薪日”修改为“实际工作日”,明确了不满一个月情形下的计算方式,但对是否包含加班工资、提成、奖金等浮动部分未作明确规定,仍需结合司法实践进一步厘清。

       在第七条关于用人单位可免除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例外情形中,刘伟律师重点分析了“不可抗力”及“劳动者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适用条件。此外,刘伟律师还结合第八条、第九条,阐述了劳动合同法定续延及“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的适用条件;通过第十条,揭示了实践中用人单位变换签约主体、约定自动续延等规避连续订立行为的认定标准,强调诚信原则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互动答疑环节,与会者踊跃提问,问题涵盖“关联企业间用工责任划分”“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后的经济补偿主张”“竞业限制补偿金返还标准”等实务热点。刘伟律师结合新规内容与裁判趋势,作出了清晰而具操作性的解答,赢得在场同仁广泛好评。

       声驰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领域的实务研究与专业建设。刘伟律师此次受邀解读新规,不仅体现了声驰律师在专业领域的深厚积淀与行业认可,更反映了声驰所持续关注立法动态、积极赋能企业合规治理的责任担当。未来,声驰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前瞻、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