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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熠律师参加朝阳区律协专业研究会联合实务研讨

发布时间:2025-08-21

       7月25日下午,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研究会主办,区律协公司业务研究会与刑事业务研究会协办的“破产法与新公司法下董监高刑事风险”实务研讨活动在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汇聚了破产法、公司法及刑事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与实务精英,聚焦新法背景下企业高管面临的刑事风险防控难题。声驰刑事业务部主任潘熠律师作为区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委员参加探讨并在与谈交流环节作主题发言。

       在与谈环节,潘熠律师紧扣研讨主题,对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冰教授所作“新公司法对企业破产法实施的影响”主题讲座谈了自己的感想,分析了董监高在企业破产环节可能涉嫌犯罪的风险点。在第一部分,潘律师具体介绍了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刑事立法现状、追诉起点,并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和《刑事审判参考》案例,分析了上述罪名出入罪的主要情形,以及罪数问题、司法实践可能面临的其他问题等。在第二部分,潘律师指出不仅上述罪名值得关注,2024年刑法修正案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的追诉范围从国有企业高管扩大到民营企业的董监高,虽然尚未明晰具体的追诉标准,但结合之前追诉标准可以判断未来这些罪名将成为打击或者保护民营企业的主要立足点,如何在打击过程中坚守刑法的谦抑性,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不断讨论的话题。第三部分,从程序上来看,由于刑事案件程序周期长、追款慢,尤其涉及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周期更长,如果关联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将更为复杂,集资参与人的资金退赔优先于一般债权的矛盾将更加突出,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使破产程序更加举步维艰,破产管理人在这类案件中为了尽快结案极少希望案件进入刑事程序拖延破产清算的进度,但刑事案件追诉有时又是回款更便捷的方式。对于这类案件,如何让债权人得到最大程度追偿,平衡保护各方利益也是一个难点和痛点。潘熠律师提到可以考虑引入激励机制推动破产管理人通过刑事追诉程序回款,引发大家热烈讨论。

      研讨会上,朝阳区律协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研究会、公司业务研究会、刑事业务研究会其他律师也纷纷发表了自己对企业破产实务司法现状的思考。现场研讨氛围热烈,成果丰硕。

       声驰律师事务所始终高度重视专业深耕与前沿法律问题的探索。潘熠律师此次受邀参与研讨并分享深度见解,不仅展现了其个人及声驰律师在涉企刑事合规与刑民交叉领域的专业造诣,更彰显了声驰在推动行业交流、参与规则构建方面的积极姿态和专业担当。本次研讨成果将为我所相关业务实践提供重要参考,助力我们持续为企业在复杂法律环境下,尤其是破产重整与高管风险防控领域,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实效性的解决方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