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专家就ESG法治化达成“香山共识”——声驰联合中国政法大学“ESG法治化路径探索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5-05-30
摘要
□ ESG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考核体系在当前主流的财务评价框架内还亟需加入法律评价版块以增强其科学性和完整性。
□ 当前的ESG尽责管理及信息披露报告,从证据法角度只是当事人的自我陈述,缺乏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三性”认定,难以令人信服,对于“漂绿”等造假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也缺乏救济。
□ 企业从事ESG本质是为了规避风险、实现盈利;在规范ESG方面应形成“软硬法互补”的治理结构;ESG起步阶段通过软法,如红头文件、行业规范进行指引,随着实践成熟可逐步上升为硬法,如行政法规、法律。
□ 中国可制定本土ESG标准,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在共性基础上保留个性,如党建、乡村振兴等实践可纳入ESG评价体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ESG叙事;在评价主体方面,法律机构,尤其是律师事务所可以扮演一个更好的角色,作为第三方提供专业的法律评价业务,提升ESG报告的公信力。
5月24日至2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与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ESG法治化路径探索研讨会”在北京香山卧佛山庄隆重举行。本次研讨会汇聚了来自高校、智库、绿色基金、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的相关人士,围绕ESG的法治化、国际化与本土化展开深入探讨,旨在探索立足中国国情兼具国际视野的ESG实践框架,应对被美西方政客“武器化”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一、会议开幕“两个实现”和“声驰三问”
在研讨会开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伟教授在致辞中提出了当前国际ESG领域的两个现实:一是中西在ESG领域的差异和矛盾究其实质是西方人权话语体系与我国企业管理话语体系的“鸡同鸭讲”;二是西方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所谓“高风险地区”在ESG合规领域采取所谓“更加审慎”的态度,实际上形成了新的非关税壁垒,成为了贸易战的工具。张伟指出,尽管当前中国ESG研究呈现火热态势,但业务多被会计师事务所垄断,而从企业管理及合规角度看,相关业务已超越一般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企业内部风险管理方面中介机构作用有限。因此,希望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及企业合作,探讨法治化的ESG治理路径,这对于中国企业的制度文明建设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联合主办方代表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金颖主任在开场发言中表示,本次研讨会也是律所与中国政法大学张伟院长共同设立的横向课题《企业的环境、社会和治理合规体系研究》的中期报告会,目的是摸索出一套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兼顾国际标准的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责管理及信息披露的法律服务体系,为律师服务企业ESG战略打造行业标准,并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法教义学体系。
金颖基于上述“两个现实”代表课题资助方和共研单位提出了“声驰三问”:ESG实践是否需要法律评价?为何需要法律评价?法律评价的执行主体和权利来源何在?金颖强调,运用财务指标作单纯的财务评价既无法真正实现ESG关于资本向善的价值判断,也不足以对企业的真实ESG表现进行事实判断,因为当前的ESG尽责管理及信息披露报告,从证据法角度只是当事人的自我陈述,缺乏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三性”认定,难以令人信服,对于“漂绿”等造假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也缺乏救济。法律评价和法律程序的优势恰恰在于其可验证性和可问责性。证券法律服务领域正是采取这种法律加财务双轮驱动的模式,由监管部门通过相关指引等软法赋予律师权利并通过备案程序定期进行资质审查,由后者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评价,从而保障了该领域的可验证性、可问责性和可救济性,对造假问题进行有效规制。
二、主题发言“一个判断”和“一纲三目”
5月24日上午,ESG的法治化版块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教授主持, 欧洲ESG智库中国专家乔聪睿、声驰ESG团队负责人张帅、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成协中、南开大学国际法教授唐颖侠分别作主题发言。
乔聪睿博士首先展示了中国和西方的对标企业在全球基准评分机构WBA 等国际主流评级评分机构的得分表现差异,指出中企在上述得分中与对标外企的巨大落差显然不符合两者ESG表现的真实情况和实际差距,认为这种反差折射出中国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面临的结构性挑战——标准不公。她进一步指出,数据抓取的英语主导性、区域关键词缺失等问题,使中国企业陷入“差生困境”。乔聪睿及其所在智库对此现状作出了“一项判断”:美西方国家以企业母国宏观的所谓“人权记录”为标准对微观上企业的ESG审查作区别对待,这种实践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为破解这一困局,乔聪睿提出双重解决方案:短期建立“公正企业影响力学院”,帮助中国企业精准对接欧洲评分体系的关键词与披露要求;长期推动标准制定机构开展区域化协作,而非简单对标欧洲标准。
张帅博士以《看得见的正义——程序法及证据法视角下的ESG增信措施探索》为题进行深度发言,就ESG理论和现实中的困境提出了法治化破题思路的“一纲三目”:“一纲”就是ESG的理念和实践离不开法治化的内核;“三目”,一曰“ESG的底层逻辑是法学逻辑”,二曰“ESG的基本方法是法律方法”,三曰“ESG的基础业务是法律业务”。
张帅指出,当前ESG评价的主流打法是由企业自行出具报告,主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主流评级机构进行打分的“双认证”模式,表面上类似外国公文书的“双认证”结构。典型的“双认证”模式,首先需要公证员或律师见证员对待证事实进行实质审查,主要是相关证据文件“三性”的审查,在此基础上作出法律评价,随后的领事双认证只是对前一阶段的认证主体的适格性、认证过程的规范性以及签名印鉴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和背书,并不对实质真实负责。ESG的“双认证”形式恰恰缺少了最关键的公证一环,使其可信性缺乏基本的证据基础,导致“漂绿”“洗绿”行为难以追责,投资者难以通过现有机制验证企业ESG表现的真实性,形成“合规泡沫”。针对上述问题,张帅博士提出“实体法解释+程序法完善”的双轨解决方案,指出唯有通过法学逻辑重构ESG治理框架,以法律方法尤其是程序机制保障实质公平,以法律业务补强ESG财务实践,才能让ESG真正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共同语言”,而非地缘竞争的工具。
成协中教授从软法视角阐述了ESG合规治理走法治化路径的必要性。他指出,ESG中的“G”(治理)与行政法学研究相关,软法在ESG治理中具有独特优势,其核心功能是前置性的行为指引,通过制定行业标准、自律规范等引导企业合规。软法与硬法存在功能定位、规则特性、实施机制等方面的差异,二者协同形成“软硬法互补”的治理结构,硬法奠定原则性框架,软法细化实施规则。在实施机制上,软法与硬法形成“事前引导-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协同,同时存在动态转化可能,成熟软法可硬化,硬法原则可通过软法延伸。当前ESG软法治理面临效力局限性、标准碎片化、与硬法衔接模糊、实施效果评估复杂等问题,需通过构建“激励为主、强制为辅”的实施机制、推进标准统一化与国际化、强化软硬法衔接、完善评估与反馈机制等路径优化。
唐颖侠教授认为金颖主任提出的“声驰三问”振聋发聩,极为精准,切中要害,于是当场决定利用发言时间主要针对这些问题作出系统性回应,以“概念辨析—国际困境—本土突围”为主线,揭示ESG法治化的深层逻辑与实践挑战。她指出,当前ESG实践面临概念混淆、国际规则碎片化、社会维度标准缺失等核心难题,中国企业需在“合规陷阱”与“话语权争夺”间寻求平衡。她强调,ESG与CSR、BHR的本质差异:CSR侧重道德层面的“行善”,BHR强调法律底线的“不伤害”,而ESG当前的底色则是投资者视角的金融工具。然而,对CSR的过度关注导致中国企业陷入“表面合规”困境——尽管企业在救灾、扶贫等领域投入巨大,却因未触及人权保护的“不伤害”核心义务,难以获得国际认可。针对国际ESG立法困境,唐颖侠以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指令》(CSDDD)和美国涉疆法案为例指出,硬法化路径遭遇多重阻力:欧洲立法因过度监管引发企业反弹被迫“缩水”,美国气候信息披露法案因政治博弈濒临失效。她提出“三步走”策略:短期通过数字技术实现ESG数据透明化,中期推动软法协同治理,长期构建中国自主的ESG评价体系,为中国企业应对ESG全球化挑战提供了新思路。
辽宁省法学会智库专家韩曜旭、中国政法大学胡晓凡、马允、郝作成分别从涉外检察与ESG、国际法与ESG、市场的引入目标、工具和路径以及研究者和企业的角度分别展开点评和与谈。
5月25日上午,ESG的国际化与本土化板块由中国政法大学张伟教授主持,中纺联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梁晓晖、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ESG鉴证专员张卿睿、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监事会主席汪义达及在场上市企业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主题发言。
梁晓晖博士以“ESG死亡螺旋”模型揭示当前ESG实践面临的深层危机。他指出,ESG正从最初解决社会问题的工具异化为资本逐利的附庸,若缺乏法律规制,其核心价值将彻底迷失。他通过对比ESG与CSR的演进路径指出,ESG的诞生源于资本对投资风险管控的需求,而非真正关注人权与环境。针对ESG的“工具主义陷阱”,梁晓晖提出五大危机:目标工具化、方法霸权、数据异化、权力失衡、政治操弄。他特别指出,中国ESG政策虽在细节化、标准化方面取得进展,但实践仍存在“表面合规”风险,部分企业将ESG岗位异化为“万金油”职能,暴露行业定位迷茫。在批判性分析基础上,他借用中国传统哲学“道法术器势”框架,强调法律需从五个维度重构ESG生态。他特别呼吁借鉴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指令》经验,通过立法明确企业人权尽责义务,同时警惕西方标准霸权,推动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全球ESG治理框架。梁晓晖的警示引发与会者共鸣,也与会议主题和主办方声驰律所即将出版的新书《果壳中的ESG》主旨不谋而合。
张卿睿从经济学视角剖析了ESG法治化的必要性与实践路径。他提出,ESG的外部性内化需通过法治化推动,而数据透明化与本土化合规策略是中国企业出海的破局关键。他从ESG的审计、咨询的角度分享了欧洲企业在ESG执行中的创新做法:KPI定制化、数据估算创新、技术伦理营销,折射出财务评价缺乏法治化可验证标准。
汪义达主席以“ESG责任投资与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为主题,分析了ESG发展趋势及面临的挑战。他指出,ESG发展在起伏中前进,国际组织积极推动,欧盟引领发展,美国存在不确定性但多数州总体上还是偏积极的,中国则是绿色发展理念的坚定推行者,从政策、市场、企业层面均展现出强有力的支持。ESG三要素内在统一,治理G是基础,决定环境E和社会S的落地能力。当前ESG发展面临数据风险(真实性与有效性不足)、能力风险(专业水平与执行能力欠缺)、激励机制风险(市场化约束体系不完善)三大挑战。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实践中,将ESG纳入投前审查、投后管理和战略引导。未来,ESG需向法治化、制度化、国际化迈进,通过法律制度确立规则,建立统一体系,加强国际接轨,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ESG议题中的话语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元轶、声驰ESG团队专职研究员周韦辰、三一基金会秘书长沈丹玺、声驰ESG团队顾问胡振杰分别从技术伦理与人权保护的深层矛盾、公司法的“制度设计差异”和ESG困境背后的深层逻辑、警惕“指标陷阱”与“文化错位”风险以及企业实务与ESG角度分别展开点评和与谈。
三、会议总结凝聚共识
在分组讨论和自由交流环节,与会嘉宾围绕ESG法治化的具体实践问题展开热烈讨论。针对数据风险,有嘉宾提出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存储和评估标准,利用区块链等技术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对于能力风险,建议加强ESG专业人才培养,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培训与交流;在激励机制方面,探讨了如何通过税收优惠、绿色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积极践行ESG。此外,嘉宾们还就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国际ESG标准差异、如何将本土实践转化为国际认可的ESG指标等问题分享了经验和见解。
胡振杰作为声驰ESG团队顾问及中铝集团前总法律顾问为本次研讨会作出总结,认为ESG法治化是必然趋势,需将法律评价纳入ESG实践,构建软硬法协同、符合中国国情的ESG治理体系。胡振杰就为什么要推行ESG,怎么推行ESG,怎么评价ESG,谁来管理ESG以及谁来评价ESG五个问题凝聚共识,指出ESG起源于投资领域,企业从事ESG本质是为了规避风险、实现盈利;在推行ESG方面,软法和硬法、公法和私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类红头文件也起到了规范作用,但是,除环境保护(E)维度的界限比较明确,社会(S)和治理(G)的范围都很宽泛,需要加以界定,否则难以推行;当前ESG标准体系存在中西和国家与国际间的差异,对于企业,也是既有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共性标准,也有适用于不同行业、领域的个性化标准,未来国际组织可以将标准总结为国际最佳实践,并在必要时制定相关国际公约;考虑到ESG涉及范围极其广泛,且环境E、社会S风险的防范需通过公司治理G来落实,公司法务管理ESG事务正当其时、必不可少,企业应当确定由法务部门牵头管理、推进ESG;在评价主体方面,企业管理、推进ESG的效果,应当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客观评价,如果通过法治化路径推行ESG,相应地,律所应当起到协助企业起草ESG管理制度、拟定ESG报告模板、起草ESG报告、解决涉ESG争议,并最终开展评价工作的作用。
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中国在ESG法治化领域的研究与实践迈出了重要一步。与会嘉宾的深入研讨和思想碰撞,为ESG法治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必将对中国乃至全球的ESG实践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