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教授专题讲座:刑事错案——文学与法学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05
11月2日,由声驰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刑事风险防范研究中心联合协办的“2025年高校法治话剧创作”研讨会在声驰律所圆满召开。活动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何家弘教授作题为《刑事错案:文学与法学的解读》专题讲座,吸引了来自法学界、文艺界及多所高校代表6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与。

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者”特邀教授;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会长;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委员
何家弘教授以“人生话剧”为引,结合自身从文学青年到法学学者,再到法治文学作家的跨界经历,深入浅出地探讨了刑事错案的成因、反思与预防,展现了法治文化与艺术形式深度融合的广阔前景。
从文学到法学——个人经历的法治启蒙
何家弘教授回顾了自己的青年时代。他早年怀揣文学梦想,在北大荒艰苦环境中完成了首部小说《当红霞撒满天空的时候》。1977年返京后,他成为一名建筑工人,后因爱情激励,毅然参加高考,于1979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此踏上法学之路。他越学越觉得中国需要法律,本科毕业后,选择继续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硕士并留校任教,后于1993年获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何家弘教授青年时期(前排中间/左二)
何教授提到,在美国留学期间,他深入考察美国刑事司法制度,曾随警车巡逻,成为“第一个坐美国警车巡逻的中国人”。这段经历为他日后从事比较刑事司法的研究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

何家弘教授随警车巡逻
从法学到文学——错案背后的创作灵感
1994年,何教授内心的文学梦再度苏醒。他意识到中国缺乏以律师为主角的法治文学作品,决定创作现实题材的侦探小说。一起真实案件——1989年黑龙江省伊春市“石东玉杀人案”,为他首部法治文学作品提供了灵感来源。

石东玉案犯罪现场方位图及凶器图
该案中,石东玉因涉嫌杀害护林员关传生被判处死缓,关键证据包括血型鉴定、作案工具与口供。然而,1994年一名在押犯揭发真凶另有其人,经复查发现原血型鉴定错误,石东玉衣物上并无死者血迹。1995年,石东玉被无罪释放,获赔6万元。

何教授以该案为原型骨架,以亲身经历为血肉,创作了洪钧律师为主角的小说《疯女》(后再版题为《血之罪》)。谈到创作法治题材小说的思路,何教授介绍到,侦探推理小说的主人公,按照创作规律,无外乎私家侦探和执业律师两种角色,由于我国九十年代初期,公安部发文禁绝私家侦探,因此小说只能从执业律师着手。


按照我国当时刑事诉讼法,律师在侦、诉、审程序中均无调查取证权,何教授巧妙构筑了小说主人公在一起“冤案”中,通过申诉程序展开调查的故事线,圆满解决了法治文学创作如何平衡专业性与可读性的矛盾。该作展现了三十多年前的真实社会状况和刑事司法的现实样态,被译为英、法、西等多国语言,并入选英国《卫报》“亚洲十大犯罪小说”。

外国报刊对何家弘教授的报道
法学与文学的融合——错案研究与法治传播
2005年的佘祥林冤案推动了我国学者关于刑事错案问题的研究。人大法学院于2005年底成立“刑事错案实证研究课题组”,进行调研并举办论坛和研讨会。何家弘教授等专家学者,在黑龙江省、北京市等十九个地区发放了关于刑事错案的调查问卷25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15份,调查上述地区的公安(厅)局、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司法局等单位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如何界定错案、错案产生原因、容易产生错案的环节、如何预防错案、错案救济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总结出“刑事司法十大误区”,包括:

他将研究成果与文学表达相结合,撰写了《亡者归来》等纪实文学作品,以文学笔法揭示司法现实,推动法治思想的传播与普及。该书已被译为英、法、德、日等十余种语言,成为“中国法学走出去”的代表作之一。



法治与文艺的共生
何教授表示,自己虽已从中国人民大学退休,但仍致力于推动法治文化与文艺创作的融合。他现任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会长,并多次参与国际文学活动,如2024年西班牙黑色文学节、2025年哥伦比亚国际书展等,向世界讲述中国法治故事。

讲座最后,他总结道:“文学的世界是虚构的,但未必虚假;法学的世界是现实的,但未必真实。在文学的世界中,我可以以更平和的心态走向生命的终点。”
何教授以“打球打到80岁,跑步跑到90岁,唱歌唱到100岁”的乐观态度,寄语大家:“身体健康,生活快乐”。
何家弘教授的讲座不仅深化了公众对刑事错案的认识,展现了法治教育与文艺创作结合的强大生命力,也给青年人带来许多健康生活和追逐理想的启发。声驰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携手各界,推动法治文化在高校与社会中的传播,为建设更加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