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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刘伟律师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李真律师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张璐律师受邀参加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研讨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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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律师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

           近日,“00后女生打工垮脸严重向公司索赔成功”话题在媒体平台引发关注。针对该热点事件中衍生出的员工打工垮脸是否算工伤以及能否向公司申请索赔等问题,《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到我所刘伟律师。

          刘伟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专业解读:关于打工垮脸是否属于工伤,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伤害,如受到事故伤害或罹患职业病。因此,工伤的认定需要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要素进行判断,尤其工作原因属于最核心要素。而打工垮脸属于身体疲惫引起的一种正常生理现象,并不是事故伤害,也不在国家制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之内,更无法证明垮脸一定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因此,打工垮脸并不是工伤,公司也没有义务因为垮脸而向员工支付赔偿。在该事件中,公司同意小陈申请颜值折损费,只能算作是公司自愿支付员工的某种福利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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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真律师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

           北京市大兴“乐融儿童之家”跑路引起广泛关注,多位家长维权难。我所李真律师就乐融托育跑路事件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李真律师在采访中表示,家长和托育机构之间已经构成了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或服务合同关系。托育机构跑路、闭店后,没有办法继续提供服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严重侵害了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家长有权要求托育机构返还相关预付款项。除闭店跑路外,机构频繁变更法人的行为亦涉嫌欺诈。家长们想要追回损失,可能十分困难,即使家长能拿到胜诉判决,机构是否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也是问题。近年来教育机构跑路事件频发,李真律师建议相关部门应着力制定、出台更有力的防范措施,修改现有的条款条例,切实可行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让预付费用真正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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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璐律师受邀参加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研讨

           为深入推进监察法学以及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务交流,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与适用”主题研讨会,我所张璐律师受邀参加研讨。

           张璐律师结合自身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修订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研究思考,深入分析了此次经济损失计算规则进行修订的背景和未来办案适用的趋势,所撰写的“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背景下经济损失计算规则厘定”一文被收录本次研讨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