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张璐、郑莉萍律师成功办理一起不起诉案件
发布时间:2023-03-24
近日,我所张璐律师和郑莉萍律师成功办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不起诉案件。
该案当事人于2022年5月经人介绍从网上购买一本护士证,并使用该证件参与某公司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数日,之后案发。
介入案件后,两位律师第一时间预约会见,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取得联系,获知报捕的情况后及时联系承办检察官,陈述意见,在疫情防控政策收紧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案件于今年三月初移送审查起诉后,两名律师又第一时间与检察机关联系阅卷并提出书面辩护意见。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案件定性与情节时,两位律师提到应参照适用两高《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按照“三本证件入罪”认定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同时提到应当以现在的视角去审视当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现在的疫情防控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涉疫案件的打击力度也整体趋于宽松,以现在的视角去审视当时的行为才能充分贯彻“从旧兼从轻”的《刑法》基本原则。承办检察官提到上述司法解释不具有参照适用的效力,而且当时是否存在风险已经难以查证。张璐律师再次沟通时提到,2016年虽然有最高检的答复意见认为上述司法解释主要适用于对机动车的盗抢类案件,但也提到其他案件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伪造证件类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一直没有出台,其他案件也应考虑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之后两名律师从网上通过大数据检索到北京市近几年关联罪名的131个不起诉案例,并从中逐一查阅、筛选出47个案例打印原件、列表交给承办检察官,让检察官对是否适用不起诉有了很明确的参考依据。关于是否可能造成疫情扩散风险,张璐律师也提到,一方面举证责任在检察机关,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也接受过一定培训,采样工作较为简单,不会造成任何实质风险。
最终检察机关认为该案虽然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基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虽然并没有得到法定不起诉的结果,但案件基于案发背景的考虑,也算有了一个比较好的结局。
张璐律师办理案件时还感受到,这类行刑交叉、衔接的案件在实践中认定过于模糊,并不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希望如2016年最高检答复意见里提到的那样,能够尽快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